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孙桢:凝聚应对气候变化共识 发挥公众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创造力******
中新网北京11月12日电 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一级巡视员孙桢11日在此间指出,影视作品能够有效地运用光影艺术联结不同地域和文化,凝聚应对气候变化共识。我们高度重视发挥公众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创造力。
11月6日至18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27)在埃及海滨城市沙姆沙伊赫举行。当地时间11日,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新闻发布会在第27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7)期间举行。孙桢在该新闻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项目官员Miguel Naranjo表示,人类更习惯于通过故事了解和记忆信息知识。为此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组织与影视娱乐行业加强合作,不断探索。中国(深圳)气候影视大会是我们支持的重要项目之一。期待与大会进一步加强合作,吸引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共同致力于实现《巴黎协定》目标。
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创始人、深圳市航都文化公司董事长陈素平宣布,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式启动,诚邀各方参与支持。据悉,中国(深圳)国际气候影视大会,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累计征集气候主题影视作品一万多部。(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